山东省内县级监察委办理的首例留置案件 19日移送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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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9日,记者从济宁任城区监察委员会获悉,1月13日,济宁市任城区监察委员会对二十里铺街道农村经济管理站站长朱士伟采取留置措施,对其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问题进行组织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朱士伟身为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纪意识淡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数额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19日当天,经任城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朱士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日,检察机关依法对朱士伟采取逮捕强制措施。据悉,这是省内县级监察委办理的首例留置案件,也是山东省首例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

  “这是省内县级监察委办理的首例留置案件,而且区监委挂牌成立当天即开工履职,这在省内也是第一个。”任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张佩岗说,任城区监察委挂牌成立只是迈出了工作的第一步,在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任城区纪委监委努力做到法纪衔接无缝隙,为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纪律和法律保障。

责编:曲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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