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行政应诉案胜诉率超九成 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六千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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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1月17日讯 17日下午,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五年来,山东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呈现出多点突破、全面提升的良好态势,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行政诉讼法修订以来,山东各级行政机关年均办理行政应诉案是修法前的2倍,胜诉率达到90.8%,行政机关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得到了有效维护。从山东712次执法案卷评查结果来看,公安、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等领域的执法水平较高,因执法引起的行政争议大幅下降。

  山东省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孟富强介绍,五年来,山东的省、市政府共提请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153件,制定政府规章152件。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在完善市场经济秩序、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加强环境保护、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推动出台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社会救助办法等法规规章。加快城乡建设、社会治理、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立法进程,山东法规规章体系日趋完备。各市也立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台了一大批优秀立法成果。

  各级监督机构建立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个案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1246次、办理投诉举报案件2768件,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6291起,改革后的纠错数量是改革前的7倍多。从全省开展的712次执法案卷评查结果来看,公安、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等领域的执法水平较高,因执法引起的行政争议大幅下降。淄博市作为国家“三项制度”试点地区,将全部执法行为纳入网上办理,全年未发现一起程序违法行为。

  省市县三级政府全部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将分散在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职权集中由政府统一行使,实现了“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构”的目标,成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最彻底的省份。五年来,山东行政复议案件总数持续增长,2017年办案1.6万件,山东省省本级案件数量突破1000件,分别是2013年的1.6倍和2.2倍,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公信力和主渠道作用日益显现。

  尤其是行政诉讼法的修订,给行政应诉工作带来新挑战。对此,山东省政府高度重视,强调要更加突出法制机构在本地本部门行政应诉中的主导作用,有效应对了案件数量的“攀岩”式上涨。目前各级行政机关年均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4万件,是修法前的2倍。全省行政应诉案件的胜诉率达到90.8%,行政机关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得到了有效维护。据统计,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出庭应诉8450人次,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烟台市、德州市的负责同志出庭应诉,有针对性地提出化解矛盾方案和改进执法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山东法制办将扎实做好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改善生态环境、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等方面立法项目的制定工作,加强扶贫脱贫、城乡建设等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工作。(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李兆辉 实习记者 王修泉)

责编:吕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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