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禁鞭令”正式实施春节期间济南五千余名警力将上街禁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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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月1日起,《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将正式实施。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实施后,对违规燃放烟花反复教育不听劝阻者,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宪民了解到,“禁鞭令”的支持率很高,这既说明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也说明大家的环保意识提高了。“过年放不放鞭炮,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以前大家觉得放一放热闹,但现在大部分人都自觉接受‘禁鞭’了。”

  据统计,每年济南公安机关接到群众相关报警、投诉、质问、问政等都在600起以上。除了安全隐患、噪音扰民以外,空气污染是烟花爆竹的另一硬伤。环保部门数据显示,2017年除夕济南空气质量为良,此前的2016年、2015年、2014年除夕空气质量分别为良、轻度污染和严重污染。

  据了解,公安机关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禁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三级管控,农历腊月二十三、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一、正月初四至初五以及元宵节,全天实行一级禁放管控,出动一半以上警力参与行动,定人、定点、定时巡查,确保及时发现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农历腊月至元宵节期间,实行二级禁放管控;元旦、国庆等其他节日期间实行三级禁放管控。落实分级管控,通过三级防控,有的放矢地采取一些措施贯穿全年,力争实现零违规燃放。

责编: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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