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次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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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公开招标方式成功发行第五批政府债券264.41亿元。本批政府债券除发行传统的一般债券外,还成功招标发行了第一批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其中,一般债券84.41亿元,均为10年期置换债券,中标年利率为4.05%;专项债券180亿元,全部为山东省除青岛外16个市5年期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中标年利率为3.90%—3.97%。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一个新品种,是指地方政府为土地储备发行,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是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的创新方式。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从今年起,地方政府为土地储备举借的债务均采取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方式。

  据了解,土地储备是指地方政府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土地储备由纳入国土资源部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

  山东省财政厅国库处处长肖玉贵认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成功发行,有利于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促进土地储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对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优化政府债务结构、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将发挥重要积极作用。新锐大众 记者 姜宏建

责编: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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