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交易时下药偷走对方手机 被抓后积极赔偿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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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张某与李某性交易时,支付了1900元,然后趁对方洗澡时,在茶水中放入“迷药”。两人发生性关系后,李某昏睡时,张某偷走了对方价值2660元的手机。

  近日,济南市高新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公安机关随案移交作案工具乳白色液体迷药四瓶、白色塑料瓶滴管一个,予以没收。苹果牌6PLUS金色手机一部发还被害人李某。

  据了解,今年1月12日下午,张某通过某聊天软件,与李某约定进行性交易。当天晚9点多,按照约定,李某将张某接到其位于高新区鑫苑国际小区7号楼的住处。

  到达房间后,张某先是支付了1900元,接下来,趁李某洗澡时,将随身携带的含有氯硝安定成分的具有迷情和使人昏睡功能的“迷药”倒入李某的水杯中。

  李某洗完澡,喝下了混有氯硝安定成分的茶水,与张某发生性关系,然后昏睡过去。看到李某昏睡不醒,张某趁机偷走了对方的苹果6PLUS手机,经鉴定价值2660元。

  “次日中午,我醒来头晕,怀疑被人下药。”李某还发现自己的苹果手机也不见了。2月20日,在高新区公安分局侦查大队的组织下,李某对12名男子进行了辨认,确认编号为9号的男子即为张某。

  此外,案发后,被告人张某积极赔偿受害人李某5万元,并取得对方的谅解。据了解,张某出生于1988年,淄博人,大学文化,从事个体经营。

责编: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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