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个“拍黄瓜”被罚一万?网友:老板的心拍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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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一间火锅店因超出许可范围卖了21天“拍黄瓜”“青椒皮蛋”等凉菜,被通知行政处罚1万元并没收139元违法所得。

  这份告知书在朋友圈流传引起热议,黄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该处罚依法依规没有问题。

  济南的火锅店也有凉菜

  火锅店里不能卖凉菜,那么,济南的火锅店有没有生产销售凉菜呢?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了舜耕路和八里洼路附近的火锅店进行了调查。两家火锅店都在销售凉菜。

  工作人员给记者出示了火锅店的营业执照,在经营范围一项里,是这样写的: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两家火锅店的经营范围经营项目,都并没有对凉菜特别注明。不过,我们的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也有火锅店里只有火锅,不卖凉菜。

  记者发现,在调查的生产销售凉菜的两家火锅店里,相关证件显示,经营范围经营项目中,并没有对凉菜特别注明,为此,记者电话联系了市中区食药监部门的工作人员。

  火锅店里不能卖凉菜,那么,济南的火锅店有没有生产销售凉菜呢?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了舜耕路和八里洼路附近的火锅店进行了调查。

  市中区食药监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可以卖凉菜,会在经营范围中有标注含凉菜,没有标注的就不能卖。

  据了解,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也规定,“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食品分装操作的,应分别设置相应专间”,“凉菜间、裱花间应设有专用冷藏设施”。

  对于这些情况,济南市民又了解多少呢?在采访中,有不少市民表示曾在火锅店里吃过凉菜,不过,对于店内是否有资格经营凉菜,大多数市民表示并没有留意。

  只是卖个拍黄瓜就要罚款1万块?

  有网友心疼火锅店老板

  有的网友觉得罚款罚得有道理:

  有网友支持

  @水涵青蘋:啥也不懂的喷子太多。按《食品卫生法》,经营冷荤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如专门的冷菜间低温保鲜柜灭杀设备清洗设施以及生熟分开等等,对该店的处罚是出于对消费者的保护。

  @Qshijurors:不狠叫你天天吃地沟油你愿意?

  @MR钱3399:杀鸡儆猴吗?总不能一锅端

  @建xinGU:我觉得没错啊,既然没有许可当然不可以出售啊,万一出了事儿怎么办?

  @五oo:键盘侠退散!凉菜制作保存和热菜需要的环境不一样,很容易沾染粉尘和细菌,因此需要一些特殊或独立设备,例如独立的洗菜盆、砧板和冷藏柜,你想如果凉菜和生猪肉鸡肉同放一个冷藏柜多可怕。没有凉菜经营许可,说明没有准备这些隔离设备(至少是当时没有申报),自然是不合规的。

  有的网友却认为,

  这样的罚款不应该出现:

  有网友反对

  @海之蓝-夜之黑:典型的选择性执法,既然如此,那就把辖区里都有不合规的企业都处罚。

  @五九飙车:要么是得罪了人,要么是完成指标。

  @南史君:查这种事可积极了,只要能罚款。。

  @断线的风筝Innlegg:有点小题大作了,警告一下就可以了,没必要罚怎么多,如果照你怎么说,所有的事情都按法律法规,你过马路闯红灯是不是要进派出所蹲几天啊。

责编:曲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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