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老赖”非法占用土地不腾地儿,还租给他人

··

  原本属于国家的近2亩半土地,被刘某非法占用数年之久,当地政府获得胜诉判决后,刘某却当起了“老赖”。近日,济南市天桥区法院执行局先后4次往返涉案土地,最终收回了土地,一桩20多年的土地纠纷案终于划上了句号。

  天桥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张东介绍,要弄清这块土地的脉络,还要从1994年说起。原隶属于历城辖区的靳家乡畜牧兽医工作站向当地政府提出用地申请,历城区土地管理部门与靳家乡平方朱村签订用地协议,征用该村位于104国道西侧1646.67平方米的土地,并将土地使用权划拨给靳家乡畜牧兽医工作站。

  后来,涉案土地上的兽医站废弃,村民刘某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在土地上植树、建房、围起栅栏,非法据为己用。

  2016年,根据行政区划,靳家乡并入天桥区大桥镇,未收回涉案土地,天桥区大桥镇政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返还土地并恢复原貌。

  最终,大桥镇政府胜诉,天桥法院依法判令,刘某于判决书生效后两个月内,将土地返还大桥镇政府。

  但两个月后刘某毫无动静。法院曾查询刘某的财产情况,均未查到其财产。

  今年6月1日,执行员来到涉案土地,却发现刘某本人并不在那里经营。土地上有两座砖石结构房屋,还散放着大量建材等。张东介绍,当时土地的使用人为张某,他自称是租的刘某的土地,租期到 2019年。但张某拒不签收法律文书,情绪激动。

  6月4日,刘某来到天桥法院执行局,声称从未收到判决书,也不知道此事,并提出要申诉。最后又说回去和张某商量再做决定。但此后刘某一度消失,也拒接电话,同时却拨打市民热线投诉执行人员。

  7月3日,执行员在涉案土地上张贴腾房公告,并向张某当面送达,但张某仍拒绝接受。看到张某、刘某始终没有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诚意,执行人员最后表明态度:法院将动用一切力量,破除阻力,清空土地,维护生效判决书的法律尊严。

  张东回忆,看到法院的决心,感觉到如果再进行抗拒,即使作为一名案外人,也会被人民法院予以处罚,张某的态度开始软化。

  7月7日,张某主动电话联系执行员,表示同意搬离,但要求划清四至界线。执行人员通知申请人一起到涉案土地,监督双方确定了土地边界。

  六天后, 张某搬离涉案土地,申请人确认收回了土地,至此,一桩20多年的土地纠纷案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执行结案。

责编:巩小龙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