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一男子酒驾肇事 称:喝了9两白酒压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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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刑法修正案(八)》对危险驾驶罪的修订完善。一时间,酒驾成为大家热议焦点,人们对禁止酒驾的意识随之提高,酒驾现象逐渐减少。然而,随着“热度”的渐渐淡去,麻痹大意、饮酒驾车现象又有所抬头。据司法数据统计,从2011年到2016年,六年来海阳法院只受理了42件危险驾驶案件。而2017年一到六月份,该院就已受理危险驾驶案件30件。

  酒后驾车酿成车祸 辩解是要压压惊

  2016年5月,尚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沿306省道自北南行,行至海阳市发城镇南柳村与上屋庄村之间路段,与前方顺行的张某驾驶的手扶拖拉机发生碰撞,致车辆损坏,张某受伤。后经相关部门鉴定,被告人尚某血液中酒精成分含量为270.6mg/100ml,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虽然尚某辩解称只是自己车上有瓶白酒,在看到伤者伤情稳定后,才在车上喝了约9两压压惊,但尚某的辩解并未被交警部门和法院所采信,最终尚某被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饮酒开车心存侥幸 却被民警逮个正着

  2016年10月的一天,王某与朋友聚会饮酒后,自认为听说现在对酒驾查得不严,周围的朋友也有不少酒后驾车的,于是径行开车回家。没想到,当他行驶到海阳市海东路与虎山街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王某血液中检出酒精成分,含量为123.7mg/100ml。本案经海阳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吃着烧烤喝了点酒 转头撞上大货车

  2016年7月的一天晚上,张某在路边烧烤摊上喝了点酒后,感觉头脑还算清醒,于是骑上二轮摩托车就准备回家。 正当他在公路上惬意飞奔的时候,突然发现前面路边停着一辆大货车。如果在平时,张某本可以轻松地一扭车头绕过去。但酒劲让他失去了平衡,就在他预备超车并转头看看后方有没有车时,一眨眼工夫,摩托车一头拱到了大货车上……后经交警部门检验,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50.5mg/100ml。后经海阳法院审理,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酒驾入刑”“严查酒驾”,确实对公众起到了警诫作用,但却仍有人控制不住自己的“酒虫子”,稍有收敛即故态复萌,心存侥幸,甚至抱着“别人酒后能开,我为什么不能”的思想,结果酿成既害人又害己的后果。酒驾行为的有所抬头应当引起我们的充分重视。奉劝喜欢酒后驾车的朋友,当您带着酒意发动汽车时,您开的就不是车,而是足以伤人害己的凶器。

责编: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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