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推动市属国企改革,妥善解决多家老国企历史遗留问题

··

  大众网记者 肖阳 济南报道

  4月23日上午,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破产审批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围绕市法院与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政府部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作用等介绍有关情况。

  当前,济南正积极落实“强省会”战略,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属国有企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据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杨秀华介绍,近年来,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强党建、抓改革、优监管、促发展、防风险各项工作,谋划确定“1238”工作思路,重点实施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八大专项行动。其中,在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市国资委实施了纾困惠企帮扶行动。行动中,市国资委注重加强与市法院的工作对接,充分发挥行政部门和审判机关的职能优势,依法服务和保障强省会战略实施,帮助企业甩掉包袱轻装上阵,为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

  依法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破产工作,不断优化资源配置。2019年,为顺利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任务,市国资委与市法院建立依法处置“僵尸企业”院委联动机制,研究出台多项举措,为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法治保障,顺利完成了104户市属“僵尸企业”出清工作,企业资产得到有效盘活,市场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有力保护了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活力,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依法推动市属企业债权债务处置,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近年来,市政府会同市法院积极健全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市国资委作为破产领域府院联动成员单位,会同市法院着力推动上述工作机制落地落实,通过诉讼、召开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依法协调解决了多家老国有企业面临的资金筹集、金融债权收购、资产处置以及土地、房产、工商、税务、社保等大量历史遗留问题,护航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营创稳定的国企发展环境。因为历史原因,部分企业改制后未按规定履行职工安置义务,引发后续社会问题。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国资委积极引导相关利益主体通过司法诉讼途径依法理性维权,市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依规审理,及时追回了职工安置相关费用,切实解决了职工实际困难,稳定了职工队伍,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编:肖阳
审签:张帆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