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老楼装电梯办法正式出台了!可提取住宅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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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济南市既有建筑增设电梯办法(试行)》正式印发。22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

  据了解,鉴于增设电梯尚处于试点阶段,所以办法明确,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高新区,以及南部山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四层以上未设电梯,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的,多个业主所有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可以适用这一办法。

  增设电梯的费用,主要由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承担,各自承担的比例由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结合楼层因素协商确定,为鼓励增设电梯业主可以按规定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同时政府对业主增设电梯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增设电梯且要进行多项审批,主要包括,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手续、验收、备案、并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投入使用后,还要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定期办理检验手续。

责编: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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